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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港南区检察院为4名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1万元

发布时间:2020-07-16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甘丽洁)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了4件司法救助案件,对4名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共计5.1万元。

  在这4件司法救助案件中,其中有3件都是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被害人伤势过重不幸死亡的案件。意外的发生给被害人的家属带来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同时由于交通事故肇事者没有有效财产可赔付,使被害人家庭生活陷入困难。

  2019年4月17日,被害人朱某贤乘坐崔某寿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港南区瓦塘镇某村道路上行驶时,因崔某寿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侧翻,造成朱某贤经抢救无效死亡。申请人冯某娇是朱某贤的妻子,朱某贤的死亡让冯某娇全家人都笼罩在悲痛之中,也让他们家失去了一个主要劳动力。冯某娇家中还有两个老人和两个小孩,生活和上学都需要十分大的开销,再加上今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家庭的收入,冯某娇一家人的经济压力十分沉重。

  获悉案情后,该院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向他们详细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的具体程序和相关材料,主动对他们开展司法救助。根据4名被害人家属的实际情况,该院分别为4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及时申请到5000-20000元不等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困难。“这对我们家的帮助太大了,真是非常感谢检察院对我们家的关心……”一名司法救助申请人收到司法救助金后,连连道谢。

  据悉,2020年至今,港南区检察院受理司法救助申请案件10件11人,审查办结4件4人,已发放救助金共计5.1万元,其中救助未成年1人,救助残疾人1人。港南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司法救助效果。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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